2026 在澳华人家庭:哪些行为属于家暴?五种可被认定的情形解读

截至 2026 年 10 月,澳大利亚内政部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页面与其下的 Family violence evidence 页面给出的认定口径,并不是一张「打到什么程度才算」的行为清单,而是两个必须同时成立的事实:至少一部分家暴发生在你与这位前伴侣(或前配偶)关系存续期间,且被指施暴的人正是他本人。换句话说,在签证语境里,「哪些行为属于家暴」这个问题实际要回答的是:你的哪些经历,能被审理者看得见。本文只作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你个人情况的法律或移民意见;遇到拿不准的地方,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内容和专业人员的判断为准。

移民体系问的家暴,到底是哪两个问题?

家暴条款(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的目的,是让可能因为离开关系而失去签证身份的人,仍有机会拿到永居。官方页面的表述很直接:你和家人不必待在一段让你或家人担惊受怕的关系里;无论你持什么签证状态,你在澳大利亚都有享有安全环境的权利。

但落到审理上,认定只看两件事:

  • 至少一部分家暴发生时,你和这位前伴侣(或前配偶)仍在关系存续期间;
  • 被指施暴的人,就是这位前伴侣(或前配偶)。

还有一个顺序问题容易被忽略:澳大利亚内政部会先确认这段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之后才开始评估家暴部分。所以「关系证据」总是在前面,「家暴证据」紧随其后。

没有伤痕,也算家暴吗?

就这两页的表述而言,认定并不要求你必须拿出验伤结论。官方页面对各类非司法证据提出的要求,指向的是「陈述与遭受家暴是否相符」「是否有与家暴一致的事件记录或伤情治疗」,而不是必须先有外伤。

真正决定结果的,是你能不能拿到一份符合格式的文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新移民会觉得「我说了很多,却好像没被听见」——不是经历不重要,而是它没有被翻译成审理体系能接住的形式。

五种可被认定的情形,分别对应什么?

澳大利亚内政部 Family violence evidence 页面把非司法证据按出具人划分。其中家暴支持机构、社工、心理师三类给出的文件要求完全相同,而家庭咨询师与家庭关系咨询师的文件须写明受害人曾接受其治疗、辅导或咨询,其余要求一致。于是形成以下路径:

渠道 谁出具 文件必须写清什么
医疗 医生、注册护士、助产士 指明受害人身份;描述可能与家暴一致的伤情或治疗
警方 警方报告、袭击或家暴记录、风险评估、目击者陈述 指明受害人;指明施暴者或足以推断其身份;描述具体事件
儿童福利官员 儿童福利官员 说明因家中存在家暴而担忧受抚养子女的安全;指明或足以推断施暴者
家暴支持机构/社工/心理师组 相应专业人士 说明你已提出家暴主张;作者的专业意见认为该主张与你遭受家暴相符;指明或足以推断施暴者
家庭咨询师/家庭关系咨询师组 相应专业人士 说明受害人曾接受其治疗、辅导或咨询;作者的专业意见认为该主张与你遭受家暴相符;指明或足以推断施暴者
教育专业人士 教师等教育界人士 说明其作出或知悉的观察与你的主张一致;给出观察细节;指明或足以推断施暴者

身体伤害留下了就诊记录,怎么办?

医疗证据包括医疗报告、医院报告、出院小结、信件和法定声明。核心不在伤得重不重,而在文件里要有伤情或治疗的描述,并且与家暴相符。

对华人家庭来说,这里有个很具体的门槛:所有证据必须是书面、英文,并符合要求的格式与详略程度。中文病历、中文检查单要能在这一关被接受,通常需要先解决语言形式的问题。

报过警、警方来过,就够了吗?

警方证据的形式最多,包括警方报告、袭击或家暴记录、风险评估、你本人的陈述,以及警方调查过程中由你以外的目击者作出的陈述。

最后这一条对社交孤立的家庭格外有用:报案的人不必是你。邻居、路人、物业人员向警方说过的话,都可以成为那份文件的内容。这对语言不通、平时很少出门的一方,往往是最现实的一条路。

孩子的安全被牵连,会不会被看到?

儿童福利官员出具的文件要求写明一点:因家庭内部存在家暴,而担忧受抚养子女的安全。注意它的落点是「家中的家暴环境」,而不是孩子自己有没有被打。长期处在争吵、砸物、威胁氛围里的孩子,正是这类证据覆盖的情形。

没有伤口的长期贬低与控制,靠什么被听见?

官方页面没有另外给出一张非身体行为的清单,而家暴支持机构、社工、心理师、家庭咨询与家庭关系咨询这类专业文件,恰恰是为这种情形准备的。家暴支持机构、社工与心理师的文件须写明你已提出家暴主张,并由出具者以专业身份表达意见,说明这些主张与你遭受家暴的经历是否相符;家庭咨询师与家庭关系咨询师的文件则须写明你曾接受其治疗、辅导或咨询,再给出同样的专业意见。

换句话说,长期贬低、威胁、控制联系方式或限制外出这类没有留下体表痕迹的行为,在签证审理里通常不是靠「自述」进入视野的,而是靠一份第三方专业人士写下的判断。

老师或园方看到的异常,算不算证据?

算,前提是教育界人士在文件里说明:他作出过或知悉过哪些观察,这些观察与你的家暴主张一致,并给出观察细节。常见的入口是老师、班主任、幼儿园工作人员注意到的情绪、行为或身体状况变化。

对不太参与社区活动、几乎没有本地亲友的家庭,这一渠道有时是唯一能接触到孩子日常状态的外部视角。

司法证据和非司法证据,差别在哪?

司法证据就是法院文件,属于「一份足够」的类型。你可以提供以下几者之一:

  • 依《1975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针对前伴侣或前配偶作出的法院禁令;
  • 依州或领地法律作出的法院命令;
  • 法院就家暴罪行对你或你的受抚养人作出定罪的记录;
  • 法院记录 guilty finding(有罪认定)的家暴犯罪记录。

临时命令的情况稍微复杂:有时临时命令本身就达到门槛;没达到时,你可以在等待最终裁决期间先提交副本,但一旦出了最终命令,就必须提交该副本。

非司法证据则有两条路任选其一:向法院作出的联合承诺(joint undertaking),或者至少两份证据。选择两份证据时,还必须同时提交联邦法定声明表格(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m),并有 Form 1410i 说明如何填写。

这里有一条很容易踩的限制:每个类别只能给一份文件。举个例子,在医疗类别里,你不能同时提交护士写的医院报告和医生的法定声明,因为两者属于同一类别。两份证据必须来自不同类别。满足最低要求之外再多提交的材料,审理者可以作为整体评估的一部分来考虑。

哪些签证能用家暴条款?

能不能用条款,首先取决于你走的是哪条路。

伴侣签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被指施暴的人必须是前担保人。适用签证包括已持有或已递交申请的临时伴侣签证(820 类)、临时伴侣签证(309 类,且递交申请后已入境澳大利亚),以及已持有或曾经持有的未婚夫妻签证(300 类)。300 类要求你人在澳大利亚;若签证已失效,还需你目前不持有实质性签证,并且已经递交伴侣签证(820/801 类)申请。此外,若你是伴侣签证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且已递交受抚养子女签证(445 类),也可能符合。

某一申请的副申请人:你须是该主申请人的前伴侣或前配偶,施暴者是主申请人时才适用,并且申请递交时你人在澳大利亚,或之后入境澳大利亚。涵盖范围包括技术与商务类的 132、186、187、189、190、191、192、858、887、888 类,以及家庭类的 103、115、116、143、804、835、836、864 类。

家庭类签证有一个明确的例外:由澳大利亚方面担保人施暴的,不适用家暴条款。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即便如此,帮助仍然存在,你在澳大利亚拥有安全环境的权利不因签证状态而改变。

语言不通、不能工作、没人可以说话,会怎样?

这些不是法律要件,但它们会实实在在地改变取证的样子。

语言上,所有证据必须是书面英文、符合要求的格式与详略。英文能力弱的一方,往往需要先把中文材料的问题解决掉,材料才有意义。

技术上,澳大利亚内政部 Where to get help 页面给出了两条容易被忽略的提醒:大多数求助热线从座机、投币电话和大多数手机拨打是免费的,但拨打的号码仍会出现在你的电话账单上,能看到账单的人就知道你打过这个电话;浏览求助网页时建议使用隐私浏览模式,否则事后清除浏览记录。提交 Notification of Relationship Cessation 之后新建一个 ImmiAccount 时,同样建议用一个前担保人无法接触的邮箱。

资源上,支持服务不因签证状态而缺席。各地服务可以协助的内容包括心理咨询与支持建议、住房、财务、食物、医疗需求以及法律事务。紧急、危及生命的情况,官方页面写明应拨打 000。需要补办本国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时,可在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网站查询各国驻澳使领馆信息。身处澳大利亚境外的人,可参考联合国难民署页面的当地支持组织信息。

提出家暴主张,要按什么顺序做?

伴侣签证申请人的官方流程是三步。

第一步,告知关系已经结束。 登录 ImmiAccount。进入「Update Details」标签页。找到「Notification of Relationship Cessation」表格。填写关系结束时间。如实选择是否遭遇家暴。若有共同子女,也一并选择。只有选了家暴选项,申请才会被自动从前担保人甚至其代理人的 ImmiAccount 中移除。随后新建一个 ImmiAccount,邮箱要选对方无法接触的那一个。澳大利亚内政部会联系你,把申请转移到新账户。

第二步,准备材料。 先回应关系证据的要求。再提交家暴证据。材料难凑是常见情况,官方页面说明会视需要给予更多时间。

第三步,等待认定。 审理期间可能被要求补充信息。认定成立后,仍可能要求你做体检,或提交澳大利亚或海外警方证明等品格文件。若未被认定,案件会转介给独立专家(independent expert),由专家安排面谈并给出意见,澳大利亚内政部必须采纳该意见;若专家认为未构成家暴,你会获得就该意见作出说明的机会。

副申请人的流程不同:在 ImmiAccount 点「New application」,填写「Notification of family violence – Secondary applicants」表格,受理号可在澳大利亚内政部发出的信函中找到;无法使用 ImmiAccount 时,则有对应的在线表格。后续的关系证据、家暴证据与独立专家环节,逻辑与伴侣签证路径一致,只是把「前担保人」换成「主申请人」。

常见问题

没报过警、也没验过伤,家暴条款还能用吗?

可以走非司法证据这条路。家暴支持机构、社工、心理师、家庭咨询师或教育界人士出具的文件,只要满足各自的要求,都能成为证据,不一定需要警方文件或医疗记录。

中文病历、聊天记录能直接交上去吗?

不能直接作为原样使用。所有证据必须是书面英文,并符合要求的格式与详略程度。中文材料要先解决语言与格式问题,才有可能进入评估。

我是副申请人,施暴的是主申请人而不是担保人,怎么办?

这正是副申请人家暴条款覆盖的情形:你须是主申请人的前伴侣或前配偶,且申请递交时你在澳大利亚,或之后入境;另外,家庭类签证中由澳大利亚方面担保人施暴的,不适用家暴条款。

关系结束了但对方还没撤担保,会影响我吗?

对方撤担保需另行提交撤回声明,撤回后隐私法会阻止澳大利亚内政部向其透露申请的任何细节。与此同时,仍可能存在批给你永居伴侣签证的理由,且澳大利亚内政部收到关系终结的信息后必须告知你,并给你回应的机会。

担心对方发现我求助或拨打热线,怎么处理?

知道两点就够了:拨出的号码会出现在电话账单上,看到账单的人会知道你打过这个电话;因此网页浏览建议用隐私模式。ImmiAccount 也应另开一个对方无法接触邮箱的新账户,这在提交完关系终结通知后有专门的安全提示。

我的签证身份不稳定,求助会不会反而害了我?

官方页面写明,支持的有无条件之一是:无论你持什么签证状态,都有提供的余地。慌乱中优先保护安全,再考虑证据;具体按个情况请以官方最新公布内容与专业人员意见为准。

参考资料

澳洲人 · Australian

中文財經文化志 · 數據引自公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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