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商业移民与全球人才签证副申请人遭遇家暴怎么办(132、888、858)
能,但前提是落进家庭暴力条款(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的适用范围。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Domestic and family violence and your visa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副申请人若遭受主申请人的家庭暴力,可以在关系结束后不再依附主申请人的申请、继续争取永居结果;核心要求是:你已申请或持有符合条件的签证、施暴者是主申请人本人,且你曾是其配偶或伴侣。
本文只是一般性说明,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具体适用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副申请人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主张家暴条款?
条件分两层:一层是所有人都适用的通用条件,一层是副申请人身份额外要求的条件。
通用条件是五项,缺一不可:
- 你已申请或正持有符合资格的签证;
- 你遭受过家庭暴力;
- 施暴者是你的前配偶或前伴侣;
- 全部或部分暴力发生在你与这个人的关系存续期间;
- 你已不再与这个人保持关系。
副申请人路径在此基础上再加两条:
- 你必须是该签证主申请人的前配偶或前伴侣,也就是说,施暴者要正好是主申请人;
- 提交签证申请时你已经在澳大利亚境内,或者在提交之后入境了澳大利亚。
第二条对境外递交的商业与人才类申请尤其关键。如果副申请人从头到尾没有在境内停留过,官方页面列出的这条入境要件就没被满足。
132、888、858 真的在清单里吗?
在。内政部该页面把「技术与商业类签证」单独列出,商业与人才路径相关的包括:
| 签证 | 英文名称 |
|---|---|
| 132 | Business Talent (subclass 132) visa |
| 888 |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subclass 888) visa |
| 858 | Global Talent (subclass 858) visa |
| 858 | National Innovation (subclass 858) visa |
| 186 | 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subclass 186) visa |
| 187 | Regional Sponsored Migration Scheme (subclass 187) visa |
| 189 / 190 / 191 / 887 | 技术独立、州担保、偏远地区技术永居、偏远地区技术类签证 |
| 192 | Pacific Engagement (subclass 192) visa |
两点值得单独说明。第一,页面把 Global Talent (subclass 858) 和 National Innovation (subclass 858) 并列列出,两者指向同一个 858 签证页面,属于同一签证的不同称谓。第二,这份清单里没有出现 188,也就是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的临时阶段;被列入的是 888 这一永居阶段。如果你的家庭目前卡在 188 阶段,不要按本文推定结果,应当以官方最新公布的清单为准。
此外,官方页面还单列了家庭类签证(如 103、143、864 等),并明确家庭类签证的家暴条款不适用于由澳大利亚担保人实施暴力的情形;这一限制针对家庭类,不覆盖上文的技术与商业类清单。
第一步过关的是关系,不是暴力
很多人以为要先证明家暴,顺序其实相反。内政部副申请人专页写得很清楚:先要认定你在关系结束之前,与永居签证申请的主申请人之间存在真实且持续的关系;这一步成立之后,才会评估你的家暴主张。
因此,如果你手上有共同财务、联名租约、共同抚养子女、共同社交记录等材料,先按关系证据的思路整理,等待补料要求。官方页面也说明,收集这些材料可能有困难、也可能出现你无法控制的延误,需要更多时间时可以提出。
家暴证据必须证明什么,才算合格?
根据内政部「Family violence evidence」页面,证据要指向两件事:
- 至少有一部分家庭暴力,发生在你与这位前配偶或前伴侣的关系存续期间;
- 施暴者就是这个人(在副申请人路径下,即主申请人)。
所有证据都必须是书面形式、英文,并按要求的格式和详略程度提交。证据分司法证据和非司法证据两类,你可以任选其一。
司法证据:一份就够
司法证据指法院出具的文件,四选一即可:
- 依据《Family Law Act 1975》针对对方作出的法院禁令;
- 依据某个州或领地法律作出的法院命令;
- 法院就对方对你或你的受抚养人实施家暴罪行作出定罪的记录;
- 法院记录对方就家暴罪名被认定有罪的记录。
临时命令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达到司法证据的门槛;达不到时,你可以先提交临时命令的副本,同时等待法院最终结果。最终命令一旦作出,你必须补交一份副本。
非司法证据:要么一份共同承诺,要么两类各一份
非司法证据的第一条路,是在法院作出的共同承诺(joint undertaking)。第二条路,是提交至少两份证据,并且同时填写 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 表格;内政部为此提供了 Form 1410i(Completing a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 a family violence claim)作为填写说明。
这里的规则是「一个类别只能交一份」。比如医疗类别里,你不能同时交护士出具的医院报告和医生出具的法定声明,因为两者同属医疗类别。常见的类别与要求如下:
| 类别 | 可由谁出具 | 必须说明什么 |
|---|---|---|
| 医疗 | 医生、注册护士、助产士等 | 指明受害人,描述与家暴相符的伤情或治疗 |
| 警方 | 警方记录、风险评估、证人陈述等 | 指明受害人、指明或可合理推断施暴者、描述事件 |
| 儿童福利官员 | 儿童福利官员的报告、信件、法定声明 | 说明因家庭内家暴对受抚养儿童安全的担忧,并指明或可推断施暴者 |
| 家暴支持服务机构 | 报告、信件、风险评估、法定声明 | 说明你提出过家暴主张,并以专业意见判断主张是否与遭受家暴相符 |
| 社工 | 报告、信件、法定声明 | 同上,需以专业身份出具 |
| 心理学家 | 报告、信件、法定声明 | 同上,需以专业身份出具 |
| 家庭顾问/家庭关系咨询师 | 报告、信件、法定声明 | 说明曾为你治疗或咨询,并以专业意见作出判断 |
| 教育专业人员 | 报告、信件、法定声明 | 说明其观察到或知悉的、与你的主张相符的情况,并给出细节 |
所有非司法证据都要求出具人以专业身份作出。最低要求满足后,你还可以提交其他证据,签证官会在整体评估中一并考虑。
通知内政部关系结束,具体怎么操作?
副申请人有专门的入口,不走配偶签证那条路。按内政部「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Secondary applicants」页面的步骤,一次只做一件事:
- 在你收到的往来信件里找到申请编号。
- 登录你自己的 ImmiAccount。
- 点击「New application」。
- 填写「Notification of family violence – Secondary applicants」表单。
如果沿用已有账户,先确认只有你自己能登录这个账户。如果没有账户,就新建一个 ImmiAccount,并使用对方无法接触到的邮箱,这一点官方页面专门做了提示。无法使用 ImmiAccount 的情况下,页面给出的替代路径是线上表单「Notification of family violence - Secondary applicants form」。
提交之后,内政部会怎么评估?
评估落在两个问题上:你所经历的暴力(或其中一部分)是否发生在你与主申请人的关系存续期间,以及主申请人是否为施暴者。过程中可能要求你补充更多信息。
如果认定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内政部仍可能继续要材料,例如要求体检,或提交澳大利亚或海外的警方证明等品行文件。
如果未被认定,案件会转介给独立专家(independent expert)。专家会联系你安排面谈,就你的家暴主张给出专业意见;内政部必须采纳该意见。专家认为你未遭受家暴时,你会得到对该意见发表评论的机会;专家认为成立时,内政部可能继续要求体检或警方证明等材料。
万一不符合家暴条款,是不是就没有出路了?
不是。内政部在同一页面上明确写道:即使不符合家暴条款,帮助依然存在;无论签证状态如何,你都有权在澳大利亚处于安全的环境中。
内政部「Where to get help」页面列出了全国以及各州和领地的支持服务,覆盖心理咨询、住房、财务、食物、医疗需求与法律事务。各州与领地的警方非紧急热线为 131 444(24 小时),紧急或危及生命的情况拨 000。
还有几条来自官方页面的提醒值得照做:多数求助热线从固定电话、付费电话和大部分手机拨打是免费的,但号码仍会出现在你的账单上;尽可能使用浏览器的隐私模式,否则应清除浏览记录。网络安全方面的具体做法,可参考澳大利亚 eSafety Commissioner 的在线安全检查清单(online safety checklist)。需要补办本国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时,官方页面给出的路径是本国驻澳使领馆,名单见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DFAT)的 Foreign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in Australia 页面;如果你身在澳大利亚境外,联合国难民署(UNHCR)澳大利亚页面提供当地支持团体与求助信息。
常见问题
132 或 888 还在审理之中,副申请人现在就能主张吗?
可以。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已申请或正持有」符合资格的签证,并未要求签证已经获批。也就是说,申请尚在审理阶段就提出主张,是被页面覆盖的情形。
施暴者不是主申请人,而是同住的其他家人,怎么办?
副申请人路径要求施暴者就是主申请人本人。如果施暴者是主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这条路径的要件不成立;但内政部同时说明,不符合条款也仍有帮助可得,你在澳大利亚的安全权不受签证状态影响。
暴力全部发生在分手之后,还能主张吗?
不能按家暴条款主张。条款要求全部或至少一部分暴力发生在关系存续期间,这一点在通用条件和证据要求里被重复提出。分手后的行为不构成该条款下的家暴证据。
我正在 188 阶段,副申请人的身份会怎样?
内政部该页面列举的技术与商业类签证中包含 888,但没有列出 188。这意味着按这份清单,188 临时阶段不在可主张家暴条款的签证之列。清单可能调整,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我没有报警,也没有法院命令,还有办法吗?
有。非司法证据不要求报警记录或法院文件,你可以提交两个不同类别的专业证据,例如一份医疗报告加一份家暴支持服务机构的信件,并附上法定声明。警方记录只是其中一个可选类别,不是必要条件。
通知提交后,主申请人还能在 ImmiAccount 里看到我的信息吗?
副申请人专页没有写自动移除,而是要求你确保只有自己能访问该账户;若新建账户,要用对方无法接触的邮箱。官方页面同时建议注意上网安全,使用隐私浏览模式并清除浏览记录。
主申请人不再配合,会不会让我的主张失效?
家暴条款的评估对象是关系本身与暴力本身,官方页面并未把主申请人是否继续配合列为副申请人主张的条件。这也是这套条款的实际意义:副申请人的永居结果不必继续挂在主申请人的申请上。
我的中文材料需要翻译吗?
需要。所有证据必须是书面形式、英文,并符合要求的格式与详略程度。中文或其他语言的材料应先译成英文再提交。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provisions – Secondary applicants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amily violence evidence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Where to get help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orm 1410i: Completing a statutory declaration for a family violence claim
- eSafety Commissioner — Online safety checklist
-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 — Foreign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in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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